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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起自備飲料杯最高優惠享10元

發佈日期:2022/07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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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起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(環保署提供) 7/1起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(環保署提供)

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
    為了減少廢棄物產生量,環保署推動減少使用「一次用飲料杯」,今天起新政策上路,連鎖飲料店、超商、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,必須提供自備飲料杯的民眾至少5元價差優惠。

   我國是飲料王國,經調查每年使用約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。為減少廢棄物產生量,環保署正式公告,從7月1號起,連鎖飲料店、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共約2萬間門市,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,須提供至少5元的價差。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說,一次性飲料杯廢棄物對環境、海洋生物都造成負面影響,民國100年就已規定自備杯要提供一到三元的優惠,但執行以來消費者自備率都不高,環保署因此修法增加誘因,王嶽斌說使用自備杯有5大好處。

    王嶽斌指出,預計新制上路後,可減少5.8億個一次用飲料杯、減少7000噸垃圾量、減碳量相當於87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收。這項政策推出前已獲得業者提前響應,7-ELEVEN表示,全國6400家門市已提前響應外,更加碼自每月1號自帶飲料杯可現省7元;而同為統一集團的星巴克則可享10元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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