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陳瑾瑜/臺北報導)
針對諾富特飯店發生員工確診COVID-19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邀集交通部、桃園巿政府、中華航空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。
指揮官陳時中今(7)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,諾富特飯店一館7樓、8樓是做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,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的防疫旅宿,桃園市政府可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;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的行為,交通部觀光局可依法開罰3萬至15萬元,所有違法事項將逐案開罰。
此外,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也有不當,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,可由交通部民航局開罰60萬至300萬元,最終定案開罰100萬元。
(圖/疫情指揮中心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