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進行「素食摻混動物性原料」專案抽驗計畫,檢驗動物性成分及植物性成分,共計抽驗30件素食食品,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。
為瞭解市面上素食食品在製作時是否任意添加動物性等成分,以避免危害素食者飲食價值觀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在臺北市著名素食餐廳、素食零售批發業者及連鎖超市等,
抽驗30件素食食品,包含未來肉、新豬肉、素火鍋料、素肉排、素肉鬆、素丸子等,檢驗結果1件「素之都獅子頭(蛋素)」包裝食品,檢出含有植物性成分「蒜」,與外包裝標示「蛋素」宣稱不符。衛生局衛生稽查科李慧芝科長表示,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,應依規定清楚標示,否則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衛生局指出素食製造業者為使產品有更好的味道跟口感,可能在其製程中添加動物組織,或因生產線有葷素產品而致交叉污染,或使用的添加物含有動物組織,如動物膠、魚漿或肉漿,導致生產的素食有摻葷情形。衛生局呼籲素食製品進貨商應自主檢驗或慎選合格來源廠商,以確保產品品質。同時在製作素食加工品時應秉持職業道德良知,食材的選擇都應符合素食原則,以免危害素食者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