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,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,使其得以參加農保,並提繳農退儲金,以保障晚年經濟生活安全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」及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」相關修法。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」及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」相關修法。農委會指出,由於已領取軍保給付者,不論服役期間長短,都無法參加農保,但因軍人退休年齡較早,這次修法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,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,使其得以參加農保,並提繳農退儲金,以保障晚年經濟生活安全。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,這項修法有助青年返鄉務農,大約有2千人左右的退伍軍人返鄉務農,得以受惠。
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指出,45歲以下退伍青年,且未領取按月給予的退休終身俸者,返鄉務農達一定規模,也就是水稻種植滿2公頃或蔬菜種植達四分地,就可參加農保和提繳農民退休儲金。另外過去農地因為公共建設被徵收也影響農保資格,必須在3年內取得農地達到1分地以上才能繼續參加。陳俊言說,考量部分高齡老農要覓地取得農保資格有困難,因此放寬為年滿65歲以上,農保年資15年以上農民,就能繼續保有資格,其餘年紀仍維持3年內要覓得其他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