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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日起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50% 違者最高處500萬

發佈日期:2024/03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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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將從35%增至50%,3月22日起上路。左為新規定之警示圖文大小。(陳瑾瑜拍攝)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將從35%增至50%,3月22日起上路。左為新規定之警示圖文大小。(陳瑾瑜拍攝)

(漢聲電臺 記者陳瑾瑜/臺北報導)

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上路將滿一年,國民健康署今(20)日提醒,今年3月22日起,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須擴大至50%,違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。

「警示圖文」已被視為是一種與吸菸者重要的健康溝通媒介,國健署署長吳昭軍指出,全球已有122個國家/地區規定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%,因此提醒業者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辦理,國健署將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,加強查緝違法產品。若經查獲違規情形,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,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,且按次處罰;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(原音)

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呼籲民眾不使用、不購買違法產品,若發現違法情形,可檢附具體事證,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(0800-531531)予以檢舉。

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。(圖/陳瑾瑜拍攝)

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。(圖/國健署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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