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,檢驗結果3件產品不符規定,不合格率10% 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,先以流動清水沖洗、再浸泡,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,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。
為維護民眾食用穀物及乾豆類產品安全,臺北市衛生局今年4月份至零售業者、超市、賣場等處共計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,包括綠豆、芝麻、燕麥、黃豆、薏仁、紅豆、米、紅藜、蕎麥,檢驗結果3件綠豆都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「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」規定。
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,違規產品依法可處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她呼籲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加強自主檢驗,定期將原料、半成品或成品進行送驗,確保產品品質,中、下游業者也應保存販售產品的來源憑證,以利進行產品溯源管理。
而消費者選購相關產品時,應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商家產品,或具農政機關核發的農產品標章,以確保飲食安全。
民眾在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,可先沖洗再浸泡,最後再沖洗2至3遍,以降低農藥的殘留。林冠蓁說:(訪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