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金管會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「新青安.貸的到-配合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之調整」。行政院長卓榮泰在會中表示,新青安貸款精進後,相關要求包含一個人一生限貸一次、必須簽署自住承諾,以及若是查到轉租、炒房或人頭戶,就追回利息補貼並調整貸款條件,可以確保符合青年首購、自住目的。
卓榮泰也說,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,是為管控銀行的流動性,但考量銀行房貸餘放比率,長期低於其他授信業務,資產品質穩健,且目前銀行流動性無虞,為落實協助無自用住宅民眾購買自住房屋的政策,從9月1號起,申貸新青安貸款不占用銀行法規定比率限額。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說:(訪音)
卓榮泰也要求,銀行不能搭售購買其他金融商品,作為融資貸款條件,也不能在貸款過程,有不當或是多次勸誘民眾,也請金管會、財政部要求各行庫做到相關規定。
卓榮泰強調,只要青年購買自住房屋,即便非屬於新青安貸款,但如果符合自住、首購條件,以及自住房屋一屋換一屋也應該優先滿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