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5/09/11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Line 收聽: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audio element.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(記者黃政偉拍攝) (漢聲電臺 記者黃政偉/臺北報導)大陸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,宣布先前提出的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」第三點、第四點修正內容,已獲得行政院於114年9月10日核定並正式實施。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,此次修正重點在於明確規範公務人員前往港澳地區的相關事項,若有違規情事,將依法予以處理。(原音) 他並指出,本項注意事項自發布日起即生效,惟自即日起至明(115)年7年1日為宣導期,期間若有不熟悉規定而違反者,暫不予以懲處;自7月1日起,將依規定嚴格辦理。 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