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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通過軍保條例修法 軍人育兒留停津貼6+3

發布日期:2026/06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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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防部配合推動  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修法重點圖示(國防部提供) 國防部配合推動 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修法重點圖示(國防部提供)

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/臺北報導)

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,其中有6項措施需要修法,涉及12項法律須修正。針對國軍育兒留停津貼,升級為6+3部分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,國防部配合推動「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修法重點包括,將育嬰留職停薪,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,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,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,而育兒留停津貼將升級為6+3,也就是雙親都領滿6個月津貼,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,最長各可領9個月。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藍靜婷說:(訪音)

此外,育兒留職停薪時,被保險人的保險基數,低於法定最低工資者,育兒留職停薪津貼,應補足其差額,以滿足基層官兵在育兒時的基本生活需求。藍靜婷表示,藉由「軍人保險條例」修法,國防部希望能營造一個,讓國軍官兵可以安心懷孕、友善生養的服役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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