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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推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可與學雜費減免同時請領

發布日期:2026/09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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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。(勞動部提供)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。(勞動部提供)

(漢聲電臺 記者景義婷/臺北報導)

勞動部今(8)日舉行例行記者表示,即日起開放申請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」,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可提出申請,並可與教育部相關學費減免及補助同時請領。

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,考量失業勞工除了面臨重新就業壓力,也可能需要負擔子女學費及日常生活支出,因此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,將原有「就學補助」調整為「生活扶助金」,讓制度更貼近失業勞工家庭的實際需求。(訪音)

黃維琛指出,新制生活扶助金可與教育部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定額減免、高中職免學費補助,以及其他就學減免或補助同時請領,希望在勞工失去工作、家庭收入減少期間,提供更多經濟支持,降低子女就學帶來的負擔。

勞動部表示,本學期生活扶助金自9月8日起受理申請,至10月19日截止。符合資格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可透過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」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,也可下載申請書填寫後,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勞動部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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