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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、教師節皆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: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

發布日期:2026/09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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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琦雅司長。(勞動部提供)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琦雅司長。(勞動部提供)

(漢聲電臺 記者景義婷/臺北報導)

勞動部今(11)日表示,今年中秋節及教師節皆為國定假日,如果國定假日剛好遇到勞工的「例假」或「休息日」,雇主應另外安排工作日補假,補假當天同樣具有國定假日性質,勞工休假期間工資照給。由於不同事業單位的營運及排班方式不同,雇主也應事先與勞工明確約定各類假別日期,避免出勤工資計算產生爭議。

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黃琦雅司長表示,至於國定假日是否可以調移,勞動部指出,勞資雙方可以協商將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,但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,因此必須取得勞工本人同意,並明確約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,不得因此減少勞工原本享有的國定假日天數。(訪音)

勞動部強調,中秋節及教師節連假期間,事業單位仍應依法安排休假及給付工資;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,勞工可備妥相關事證,向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,維護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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