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漢聲電臺 記者張忠恕 /臺北報導)
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8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,檢驗結果18件產品不符規定。
臺北市衛生局定期至本市市場、蔬果零售業者、超市、賣場、餐飲店等處,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,今年8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,檢驗結果18件產品不符規定。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說明違規情形。(訪音)
林冠蓁表示,針對不符規定產品,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,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,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。
殘留農藥含量不符標準者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;若無法交代來源,則依同法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以上稽查結果,可至臺北市衛生局網站(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)查詢相關訊息。